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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蓄電池浮充電時單個電池電壓偏低 現象:蓄電池巡檢裝置顯示個別蓄電池個體電壓低于浮充電電壓值,或通過數字萬用表校對測量發現部分蓄電池單個電池電壓低于浮充電電壓值。 處理:當運行中的蓄電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及時進行均衡充電:被確定為大充的蓄電池組。交流電源中斷或充電裝置發生故障使蓄電池組長放電。運行中因故停運時間長達兩個月及以上的蓄電池組。單體電池端電壓偏差超過允許值的電池數量達總電池數量的3%-5%的蓄電池組。對整組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或對單只電池進行充放電。 二、蓄電池單個電池內阻異常 現象:測量蓄電池組,發現單個蓄電池內阻與制造廠提供的內阻基準值偏差大。 處理: 1、單個蓄電池內阻與制造廠提供的內阻基準值偏差超過10%及以上的蓄電池應加強關注。 2、對于內阻偏差值達到20%-50%的蓄電池,應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活化修復。 3、對于內阻偏差值超過50%及以上的蓄電池則應立即退出或更換這個蓄電池。 4、如超標電池的數量達到總組的20%以上時,應更換整組蓄電池。 5、如蓄電池組中發現個別落后電池時,不允許長時間保留在蓄電池組內運行,應聯系檢修人員進行個別蓄電池活化或更換處理。 三、蓄電池組容量不足 現象:核對性放電試驗時間達不到要求,運行中浮充電壓正常,但蓄電池一帶載,蓄電池組和單體電壓下降很快,達不到后備時間要求。 處理: 1、不帶充電裝置情況下,蓄電池放電時,電壓很快下降,甚至很快下降到終止電壓值。一般原因是充電電流過大、溫度過高等造成蓄電池內部失水干涸、電解物質變質,用反復充放電方法恢復容量。 2、若連續三次充放電循環后,仍達不到額定容量的80%,應更換蓄電池。 四、蓄電池組熔斷器熔斷或直流斷路器跳閘故障 現象如下: 1、直流屏監控系統發出蓄電池組熔斷器熔斷或蓄電池組斷路器跳閘故障告警信號。 2、現場充電裝置控單元發出蓄電池熔斷器熔斷或蓄電池組斷路器跳閘故障告警信號。 處理: 1、現場檢查蓄電池組熔斷器、助信號熔斷器或蓄電池組斷路器未跳閘直流斷路器事故跳閘同正常合閘位置略有明顯區別,一定要確認清楚均正常,則為誤報,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2、現場檢查蓄電池組熔斷器正常、輔助信號熔斷器熔斷,更換輔助信號熔斷器。 3、現場檢查蓄電池組熔斷器熔斷或蓄電池組斷路器跳時,應檢查蓄電池組、直流母線及相應元器件無短路現象,更換同型號、同容量熔斷器,如再次熔斷或合上直流斷路器再次跳閘,需進一步查明原因,并及時聯系檢修人員處理。 4、同時迅速采取措施將直流負載投人運行或由另一組直流電源帶全部直流負載運行。 5、注意更換熔斷器時做好相應安全措施。